香港房屋委員會是一個法定機構,專責推行香港的公營房屋計劃,以實現政府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。房委會於1973年4月根據房屋條例成立,前身為早年多個處理房屋及徙置事務的組織。房委會於1988年4月改組,建立現有架構,成為一個地位明確、財政自主的機構。
房委會就有關公營房屋的事宜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供意見,並透過其執行機構房屋署策劃及興建供租住及出售的房屋。
房委會同時負責管理轄下出租的公共屋、出售的居屋屋苑、中轉房屋、平房區、臨時收容中心、工廠單位及屋村內的商業設施等。房委會還與私人機構合作興建居屋及透過自置居所貸款計劃,協助市民置業,此外又代表政府執行清拆政府土地上的搭建物、制止寮屋僭建,以及改善寮屋情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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